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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推反家暴告诫令,可作定案证据

发布时间: 2017年3月20日 阜宁县律师   http://www.hzbjls.com/

  今日,“给妇女一个没有暴力的未来”第二期项目启动式暨长沙市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培训会议,由长沙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组、长沙市委政法委、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妇联联合召开。长沙市将出台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可作法院定案证据。

  将在多个基层派出所试点

  据悉,长沙将在天心区、岳麓区、望城区三个公安分局、10个以上基层派出所试点推行告诫令;公安机关在接到家庭暴力报警求助后,应立即调派警力到达现场,做好相关处置工作,根据相关事实、证据,对被告诫人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以往家暴受害人在起诉离婚时,常遭遇法院取证难的情况。今后,该告诫书不仅可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家暴民事案件中实施家暴的证据,而且可在刑事案件中酌定从重情节。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有新规

  同时,长沙进一步完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具体程序和内容,为现有的反家暴工作提供实践模式和具体操作方法,推动反家暴立法的完善。

  在此之前,长沙已形成《长沙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长沙市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度实施意见》两个文件的初稿,目前正在进一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准备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和市妇联联合出台。

  而即将出台的《长沙市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度实施意见》,规定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签发可以不依附于具体的民事案件,如离婚诉讼等;加入施暴者的强制性矫治,如禁止被申请人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共同财产或申请人的个人财产;禁止被申请人对其未成年受害子女行使监护权或探视权等。相比长沙市之前试点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意见对申请、执行和追责程序进行了细化,更具操作性、执行性。

律师:惠开永 [江苏]

江苏盈凯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阜宁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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