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律师
电话:18082164488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

一女子怀孕后男方失踪 女子生子作证据起诉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24日 阜宁县律师   http://www.hzbjls.com/

39岁的吴颖通过征婚,与一男子相识,当她将怀孕的事告诉对方时,对方却玩起了失踪。吴颖一气之下,决定生下孩子作证据。近日,肥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征婚认识一男子

39岁的吴颖容貌姣好,但仍孑然一身,离家在合肥打工,独自在外倍感生活的艰辛和情感上孤独。于是,2009年2月吴颖发布了征婚信息,随后一自称刘超的人,与吴颖取得联系,并利用伪造的身份信息取得吴颖的信任。第一次见面后,吴颖便带其去了自己的住处。

但几次联系之后,吴颖发现刘超并没有诚意,便不愿与他再见面,但刘超多次打电话要见面,并找到吴颖的租房处。之后两人确立恋爱关系,不久就发生性关系,刘超也许诺在合肥买房结婚。

2009年9月,吴颖感觉胃不舒服,经检查发现自己怀孕了。在吴颖电话、短信告知刘超自己怀孕后,刘超便不再露面,电话也打不通,玩起了失踪。同年11月,吴颖找到刘超的老家,但刘超始终不肯露面。

生下孩子作证据

在吴颖怀孕之后,得知内情的医生,曾建议她不要生下孩子,但吴颖一气之下,最终决定生下肚子里的孩子,认为孩子是最好的证据。

2010年1月,吴颖在医院产下一名女婴。当年5月初,吴颖以自己的名义向肥西县人民法院起诉刘超,要求其承担孩子抚育费用,但刘超否认与吴颖发生过性关系,且拒绝做亲子关系鉴定。因起诉主体资格不足,吴颖自动撤回起诉。

当年5月24日,感觉一直受到欺骗的吴颖,气愤之下以强奸罪控告刘超。

经公安部门审查,发现两人是在谈朋友的情况下发生的性关系,而且发生性关系后一直保持电话、短信联系,便以不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为由,于8月2日向其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胜诉可能性很小

据办案法官介绍,由于刘超始终不愿露面,法官也无法查实其住址,只能通过吴颖提供的电话号码与其联系,但刘超始终坚持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多次联系后刘超干脆连电话都不接了。案件的审理虽然可以继续进行,但刘超不肯露面,亲子鉴定没法做,吴颖又无证据证明孩子确实是刘超的,吴颖胜诉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为此,法官在开庭当日让肥西县妇联的工作人员旁听了该案的审理,希望可以通过妇联为吴颖争取一点救济。法官说,吴颖太过轻率,竟然将第一次见面的陌生男子带回自己的住所,缺乏警惕性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得知自己怀孕后,一气之下竟然想到用孩子作为证据,缺乏理智。最终将自己的处境变得尴尬,令人叹息。

律师:惠开永 [江苏]

江苏盈凯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阜宁县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zbjls.com/news/view.asp?id=896567835605 [复制链接]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阜宁县律师

版权所有 |   法律咨询热线:18082164488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