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律师
电话:18082164488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离婚赔偿

婚礼录像只有三分钟 影楼赔偿损失四千八

发布时间: 2018年4月3日 阜宁县律师   http://www.hzbjls.com/

结婚当天,因摄像师的机器出现问题,导致整个婚礼录像只有3分钟。在索赔无果的情况下,韩某将影楼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4月26日,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朱寨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6年10月15日,原告韩某与被告影楼约定,由被告为原告提供婚礼现场录像服务。后原告取碟片时才被告知,结婚录像未能成功拍摄,整个录像过程只有3分钟,且没有一秒钟婚姻典礼镜头。

  原告认为,婚礼录像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被告违约未能成功录制,给自己带来严重的精神伤害,被告应赔偿自己精神损失5000元。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影楼主动赔偿原告韩某精神损害费4800元。

  
 

律师:惠开永 [江苏]

江苏盈凯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阜宁县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zbjls.com/news/view.asp?id=910795040719 [复制链接]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阜宁县律师

版权所有 |   法律咨询热线:18082164488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