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中非技术性费用详细清单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
合同编号 | |||
合同金额 | |||
其中 技术性收入: 非技术性收入: | |||
非技术性费用明细 | |||
项目 | 费用 | 备注 | |
材料费 | |||
设备、仪器费 | |||
零部件费用 | |||
其他 | |||
填表日期: 项目负责人签章:
注:可申请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开发的技术性收入包括:
1、 以图纸、资料等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其免税营业额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 以样品、样机、设备等货物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其免税营业额不包括货物的价值。
3、 提供生物技术时附带提供的微生物菌种母本和动、植物新品种,应包括在免征营业税的营业额内。
除上述三点,其他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性收入,是指技术交易额。即从合同交易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合理数量标底物的直接成本也可计入技术交易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