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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回放 肇事逃逸后的赔偿主体

发布时间: 2022年5月6日 阜宁县律师   http://www.hzbjls.com/

  惠开永,阜宁县律师,现执业于江苏盈凯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回放

  案件一 张某驾驶一辆大客车撞倒同向骑自行车的方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张逃逸后,顾某为达到为张某开脱罪行的目的,到公安机关假投案,谎称是自己驾驶的。

  案件二 杨某持A2证驾驶自己无号牌小型客车,在公路上将行人许某当场撞死后驾车逃逸。

  案件三 黄某驾驶无牌号三轮车,行驶至X053线11KM+600M处,与迎面驶来的郑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致使郑受伤。黄某驾车逃逸,郑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四 陆某持A2证驾驶小型客车沿合水路行驶至双墩中学附近时,因天气原因影响了视线,不慎将前方行人黄某撞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陆驾车逃离现场。

  案件五 王某无证驾驶无号牌农用三轮车,行驶到义井街道时,因采取措施不当,将推自行车的杨某挂到撞伤,王弃车逃逸,王负事故全部。

  案件六 周某持A2证驾驶轿车行驶至长丰县城水湖镇时,车辆从滑睡到路面上的伍某身上轧过,致伍当场死亡,周驾车逃逸,周负交通事故全部。

  去年1至4月,长丰县检察院受理交通肇事案件25件,而肇事后逃逸案件就占1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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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后的赔偿主体

  侵权法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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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惠开永 [江苏]

江苏盈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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