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案简介
发布时间: 2013年5月25日
阜宁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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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三十八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视子女,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如果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拒绝或为作为履行协助义务,另一方有权起诉要求法院以判决的形式维护其探视权利。
律师:惠开永 [江苏]
江苏盈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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