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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应出具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 2014年1月26日 阜宁县律师   http://www.hzbjls.com/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律师:惠开永 [江苏]

江苏盈凯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阜宁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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