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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财产分割 男方也要打起“保卫战”

发布时间: 2015年1月30日 阜宁县律师   http://www.hzbjls.com/

  “要分手了,可那横在两家人心里的房子可怎么分?”小刘面临着财产分割拉锯战。

  机关工作的小刘2007年大学毕业时正赶上北京房价往上蹿得最猛的时候,和女朋友一商量,反正早晚结婚得买房子,赶早不赶晚。两家家长一商量,“干脆给孩子们凑个首付,至于还贷,让两个孩子慢慢还吧!”于是他们如愿在北京成了有房一族,看着北京飙升的房价,同事朋友无不羡慕其当初多么有先见之明。

  然而,好景不长,2010年末小刘和女朋友感情降温,最终破裂分手。因为这套写着两人名字共同持有的房子成了目前两人最闹心的心病。

  小刘经过多方咨询了解到,尽管自己家当初出资较多,但几年前的各种单据已无处可寻,买房时既没有在房产证上约定两人共同出资比例,也没有进行财产公证,更没有其他有效证据,“最后如果上法庭结果也只能是被判定双方各出资50%”。面对可能出现的结果,小刘感到非常沮丧,“那多半是父母的血汗钱。”

  小张婚前在父母的一再催促下将父母付首付的新房和女友做了婚前财产约定,“尽管女友及其父母对这种做法非常不满,但是现在婚姻和感情太脆弱了,房价又那么高,一套房子对于一个家庭的两代人来说,分量太重了,如果不这么做,一旦我们的感情发生问题,那可真是人财两空啊!”

  “男方家长也同样担心自己的财产被分割。”于是,“将财产说清楚”的婚前财产公证(约定)成了两家人婚前讨论最多的“投资合同”。

  现在许多人购买婚房时更看重对房产的持有比例,越来越多的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的年轻人不再避讳在房产证上约定好双方的比例。“过去购房约定比例的情况很少见,但现在已经很多了。”一家房产中介的销售人员说。

律师:惠开永 [江苏]

江苏盈凯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阜宁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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