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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亲子鉴定”变成“伤子鉴定”

发布时间: 2015年4月25日 阜宁县律师   http://www.hzbjls.com/

  当事人通过“亲子鉴定”维权,却无形中给“被鉴定”的孩子带来心灵伤害。为此,《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给出新规:法院在处理有关亲子关系纠纷时,如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坚决不同意鉴定的,法官可以推定前者主张成立。

  李先生和郭女士结婚10年,育有一个儿子。这几年来,李先生觉得儿子长得越来越不像自己。他提出离婚,并通过亲子鉴定发现,孩子和他没有血缘关系,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妻子一同抚养了孩子近8年。最近,法院准予李先生与郭女士离婚,同时判决儿子跟随郭女士生活并由其抚养,郭女士还要赔偿李先生抚养费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在离婚官司中,一方隐瞒孩子非配偶所生的事实,属重大过错。”据法官介绍,如果孩子不是一方父母的亲生骨肉,且另一方隐瞒真相,那么离婚时,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以前所付抚养费也将由对方赔偿。

  在涉及非婚生子关系中,一些单身妈妈则通过亲子鉴定为自己维权。最近,单身妈妈小丽将50多岁的商人陈先生告到静安区法院。经亲子鉴定,一直不肯承认自己是孩子生父的陈先生被确认为平平的生父。由于陈先生不愿支付抚养费,法院最终根据陈先生年薪35万元的收入水平,判决他支付拖欠的抚养费3.6万元,且自 11月起按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

  记者发现,此类案件原告方多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她们往往通过亲子鉴定的 “铁证”,来为自己和孩子赢得经济补偿。“不管鉴定结果如何、哪一方面获得了法院支持,受伤最多的都是无辜的孩子。”法官告诉记者,有的家长以检查身体或看病等为名,将子女 “诱骗”到鉴定机构抽血进行亲子鉴定。一个15岁男孩曾被父亲骗到鉴定中心抽血进行亲子鉴定,结果证实他并非父亲亲生骨肉。看到父亲坚决不要自己,父母还为此对簿公堂,孩子精神失常,被毁了一生。

  普陀区法院不久前审理了一起案件:李先生直到儿子小杰年满14 岁时,才察觉到孩子与自己长得不像,通过亲子鉴定确定孩子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李先生的妻子赵女士吐露,她在婚前曾遭歹徒强暴,自己也不知道孩子原来不是丈夫所生。所有的一切,小杰都蒙在鼓里,而李先生也难以割舍养育已久的孩子。办案法官为保护孩子隐私,多次耐心协调,最终促使李先生夫妇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归男方所有,儿子今后跟随赵女士生活,李先生还同意补偿赵女士80万元并放弃赔偿要求。同时,父母双方今后对孩子的身世守口如瓶。

  小杰是“不幸中的幸运”。一些专家呼吁,应从多个层面保护孩子权益,防止“亲子鉴定”变成“伤子鉴定”。比如,美国《亲子法》的基本原则是以“子女最佳利益”为中心,若知道生父符合子女最佳利益时,法院承认亲子鉴定结果作为证据资料,相反若不愿知道生父或知悉生父并不符合子女最佳利益,则维持子女地位不得变更;法国《亲属法》也规定,亲子之间只要有一定共同生活经历,亲子关系不管有无血缘联系都应得到承认,确保未成年人能在稳定的环境下健康成长。此外,在亲子鉴定结果对孩子情感造成伤害时,心理救助应及时介入。

律师:惠开永 [江苏]

江苏盈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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