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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同居半年闹离婚 女方被判返还男方彩礼

发布时间: 2017年2月21日 阜宁县律师   http://www.hzbjls.com/

一对恋人同居了9个月后,因感情不和,女方提出分手,眼看已经进门的“媳妇”就这样飞了,男方家人感觉很没面子,便向女方家索要彩礼6000元。6月17日,上林县法院一审判决女方返还男方6000元彩礼。

一见倾心,坠入爱河


上林县某镇男青年石东城,高中毕业后一直在外打工。2006年6月,经朋友介绍,石东城与同镇的韦彩珍相识了。


接下来的日子,石东城对韦彩珍发动了猛烈的爱情攻势,经常给女方送一些小礼物。一来二往,两人就成天“腻”在了一起。让韦彩珍感动的是,石东城几乎每天都发一两条短信向她嘘寒问暖。3个多月过去了,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升温。


送彩礼后,同居生活


韦彩珍将自己交男朋友的事情告诉了父母,其父韦世群通过多方了解,认为男方的家庭条件很一般,担心女儿将来嫁过去会吃苦,便劝女儿不要再与石东城来往。


韦彩珍将父亲的顾虑告诉了石东城。为了取悦韦世群,扭转“未来岳父”对自己的看法,2007年9月,石东城带上烟酒等礼品到女方家登门拜访,并按习俗将6000元现金作为彩礼钱送给了韦世群。石东城这一举动博得了韦世群的好感,加上看到石东城为人老实,韦世群便认同了石东城与韦彩珍的关系,不再加以干涉。


2007年12月,石东城将韦彩珍带回家里同居,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相处久了,矛盾渐起


刚开始,两人的日子过得倒也甜蜜,可是,时间长了,石东城白天干活非常累,晚上回来倒头就睡,已经没有了开始恋爱时的浪漫,对韦彩珍也少了体贴和热情,两人渐渐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怄气、争吵。


今年3月的一个晚上,韦彩珍又因一些小事与石东城发生激烈争吵,她一气之下跑回了娘家。


起初,石东城以为韦彩珍只是赌气才回家,等她气消了就会回到自己身边,没想到韦彩珍这一去就是半个月,石东城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石东城多次到韦彩珍家要将她接回来,但韦彩珍均不理睬。石东城拜托两个朋友做说客,但还是无法劝回韦彩珍的心。


今年3月底,当石东城再次找到韦彩珍时,韦向他摊牌说:“我们不合适,分手吧。”


索还彩礼,法院支持


眼看与韦彩珍的关系不可能再修复,石东城心灰意冷。想到当初的6000元彩礼是基于将来与韦彩珍结婚才送的,既然两人已不可能结婚,石东城便要求韦世群退还。韦世群则不以为然,认为自己的女儿跟石东城“睡了几个月”,也付出了很多,这6000元应该作为石东城对女儿韦彩珍的补偿。


索要彩礼未果,石东城遂将对方诉至上林县法院。该院审理认为,石东城与韦彩珍虽然已经同居,但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当予以支持。6月17日,上林县法院审结此案,依法判决韦世群返还石东城彩礼6000元。


主办法官告诉记者,在本案中,石东城虽然按农村习俗给女方送了彩礼,并与韦彩珍同居生活,但是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也不能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结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农村习俗给付的彩礼,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律师:惠开永 [江苏]

江苏盈凯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阜宁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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