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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及口头合同埋纠纷隐患

发布时间: 2015年8月16日 阜宁县律师   http://www.hzbjls.com/

  网上搜索房源,电话预约看房,商定求租意向,搬进租房入住。网络的便捷给出租房市场插上了腾飞的翅膀,但是由于求租双方信息的不透明导致双方在日后的交易过程中矛盾不断。
  租房市场供需两旺
  在市区三站附近一家船务公司工作的张强近几天已经看了3套出租房了。由于女朋友考完研究生后将从济南来烟台找工作,所以租一套合适的房子成为他眼下的头等大事。张强告诉记者:“到中介租房需要交纳一笔价格不菲的中介费,我的租房信息全都从网络上获取。”记者在我市的几家房地产网站上看到,每天登陆发布的出租和求租的房产信息就达到了几十条,可谓供需两旺。
  已经参加工作一年的谢双兴谈起自己的租房心得来更是头头是道,“毕业后我花800元在虹口路附近租了一个三室一厅的房子,然后我将其中的两个卧室出租,租金分别为400元和350元,现在自己每个月只需支付50元的租金就可以拥有自己的小天地了。”据了解,像谢双兴这样的转租房主在我市的房产租赁市场上所占的比例正在上升。
  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刘科长告诉记者:“目前,选择在我市就业的非本地生源大中专毕业生每年都有几千人,而他们短时间内还没有购买商品房的经济能力;与此同时,外来务工人员与日俱增,这些都促成了我市房产租赁市场的火爆。”
  隐患多多纠纷不断
  在凤凰台租房居住的陈小姐最近遇到了一件窝心事,由于工作单位迁至莱山区,她打算在烟大附近重新租住一套房子,以方便上下班,所以她将退房的事情提前告诉了房主。在离退房时间还有5天的时候,房主已经将她所有的物品搬了出来。陈小姐找到房主一问,原来房主为了避免房屋出现空置,已经提前将房子租给了别人。而陈小姐在烟大附近所租的房子还没有拿到钥匙,走投无路的她只能去朋友处借宿。
  房屋出租后,一旦拿到租金,房主对房子不管不问的情况则更多的发生在房龄在十年以上的老房子身上。市区西莱兴街的王女士在2005年12月份就遭遇了三天水灾。由于楼上住户墙壁渗水,王女士家的房顶不断滴水,王女士只好用家中的5个脸盆接水,但衣柜、沙发还是难逃被水浸泡的命运。王女士多次找楼上渗水的住户,却一直遭遇“闭门羹”。居委会和北大西街派出所多番查找,也无法找到户主的联系方式。
  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市区南洪街、白石路一带多为老房,许多户主将房屋出租后却没有及时告知居委会,不少社区已发生多起类似事件,均因无法及时联系房主给房屋维修带来不便,这也给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了影响。
  监管盲区亟待填补
  由于居民出租房的交易基本都是在自发和无序的状态下完成的,这就导致市场监管形同虚设。而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发生在出租房中的租金纠纷、制假造假等现象也有日渐增多的趋势。
  与此同时,居民私下交易的房屋租赁同样面临着法律的考验。星河泰律师事务所的何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的出租行为,双方订立的出租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一旦双方日后出现纠纷,只能按照有关的民事侵权法来处理。
  一方面是巨大的求租市场,一方面是无序的市场运作。对此有关社会学家指出:出租房交易量大且交易频繁,单靠房屋管理部门很难尽到监管责任,必须要有公安、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同时积极争取社区居委会、房产中介组织参与到城市出租房的有序管理中来。只有多方联手,齐抓共管,这个在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固有顽症才能得到根治。

律师:惠开永 [江苏]

江苏盈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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