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律师
电话:18082164488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合同纠纷

国际贸易合同签订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17日 阜宁县律师   http://www.hzbjls.com/

  经过交易磋商,一方的发盘或还盘被对方有效地接受后,就算达成了交易,双方之间就建立了合同关系。在业务中,一般还要用书面形式将双方的权力、义务明文规定下来,便于执行,这就是所谓签订合同。
书面合同的作用一般可归纳为以下3点:
  1.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据
  2.作为履行合同的依据
  3.有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书面合同的内容,可分为3部分:约首:包括合同名称,订约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有的合同还用序言形式说明定约意图并放在约首。
  (1)本文:是合同的中心部分,具体列明交易的条件、条款,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
  (2)约尾:说明合同的份数,使用的方案以及效力,订约时间,地点,以及生效时间。

律师:惠开永 [江苏]

江苏盈凯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阜宁县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zbjls.com/news/view.asp?id=836835116947 [复制链接]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阜宁县律师

版权所有 |   法律咨询热线:18082164488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